2026年省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资金1亿元下达

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,近日,该厅下达2026年省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资金1亿元。自2018年补偿机制建立实施以来,省财政累计投入补偿资金10.4亿元,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从2018年的75.2%提升至2025年的91.2%,劣V类断面连续五年清零。

据了解,我省对52个跨设区市界的国、省控考核断面,在上下游市之间建立横向补偿机制;对149个市域内和省界断面,由省财政实施纵向补偿。补偿范围涉及长江、淮河、新安江三大流域,实现省内全覆盖。

奖罚方面,我省根据上年度水质情况和国家考核要求,实行“水质超标赔付、水质提升补偿、年度达标奖励”机制。2025年度,纵向补偿断面超标赔付192次,较2024年减少8次,赔付金额1.42亿元;水质提升567次,较2024年增加21次,补偿金额1.72亿元;年度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的断面,安排奖励资金0.64亿元。

此外,我省还突出“奖优罚劣”导向,补偿资金与市县资金形成合力,集中用于水环境治理薄弱环节和重点项目,推动全域河湖水质协同改善、均衡提质。(记者 朱卓)